關鍵字:中興 華為 調查
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隨后致信華為和中興施壓,要求兩家公司披露內部運作資料,其中包括與中國政府、軍方及央行的往來,以及五家咨詢公司提供給他們的建議等資料。這五家公司包括IBM、埃森哲和普華永道等。
該委員會擔心,華為和中興的軟件或硬件設備可能含有後門,能讓他們侵入美國電信系統(tǒng),或是破壞美國網絡,就像報導所稱美國和以色列對伊朗鈾濃縮離心機發(fā)起的網絡攻擊那樣。
該委員會主席、共和黨人羅杰斯(Mike Rogers)和委員會高級成員、民 主黨人魯珀斯伯格(Dutch Ruppersberger)在致華為和中興高層的信中稱,正調查“可能與中國政府有關的公司對我們的關鍵基礎設施和反情報工作構成的威脅”。
此外,他們還詢問中興在伊朗的業(yè)務。以調查他們是否對美國電信業(yè)構成安全威脅。中興通訊若確實違法將美國電腦設備出售給伊朗,據"美國制裁伊朗法令"得處以交易金額兩倍的民事罰款,罰金將達2.4億美元或更多。在美國的運營也將受到限制。
路透社引用了網站Smoking Gun的報道,稱中興有一系列的產品包含在1.2億美元合同中,包括由微軟、惠普、甲骨文、思科和戴爾生產的軟硬件產品。根據美國出口限制,美國公司不允許向伊朗出售此類設備。
Smoking Gun在其網站上公布了FBI一份機密證詞的部分內容,該證詞基於5月與中興電訊旗下美國德州子公司總法律顧問Ashley Kyle Yablon的面談.這些內容顯示,Yablon告訴兩名FBI特工,中興通訊人員曾討論過粉碎文件、竄改裝箱單和否認是真品,試圖破壞商務部對中興通訊向伊朗出售美國設備的調查。
根據上述證詞,商務部在路透報導後隔天對中興通訊發(fā)出傳票,索取伊朗合約及裝箱單。
目前無法取得Yablon對此事的評論.FBI達拉斯辦公室的發(fā)言人不愿置評,位於華盛頓的司法部發(fā)言人也不評論。
華為駐華盛頓發(fā)言人普拉默(William Plummer)稱:“我們打算作出回應。”中興發(fā)言人David Dai Shu通過電郵稱,中興致力於“保持透明、坦蕩和配合”。
記者聯(lián)系IBM、埃森哲和普華永道就他們向華為和中興提供建議一事置評,三家公司均未回應。
美國司法部發(fā)言人周五拒絕對調查發(fā)表評論。致電美國商務部工業(yè)與安全局,即美國出口管制的實施部門也沒有回應。該部門的網站上列出了數(shù)種針對非法出口技術至中國和伊朗的執(zhí)法措施。
委員會沒有回電話評價調查的進展。
同時,歐盟針對華為和中興的調查集中于兩家公司的非法補貼。據說由于反傾銷事件的關系,歐盟在證據收集方面進展較慢。官員懷疑華為和中興正在使用非法政府補貼,在歐盟以低于成本價的價格向服務提供商出售產品和設備,以更低的價格壓倒競爭對手。
中國政府堅稱這兩家公司是清白的。上個月,中國稱歐盟的說法“站不住腳”;上周中國威脅歐盟的調查,稱將啟動針對歐盟國家在中國進行商業(yè)活動的調查。北京引用了歐盟給予歐洲農業(yè)、汽車、可再生能源和電信公司的補貼費。
互相調查的可能性顯示出經濟、貿易和安全問題已經到了關鍵時候。美國和歐洲的看法是,中國的兩大電信廠商是政府補貼的大頭。國家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華為和中興的設備可能包含一些暗入口,會讓中國軍方竊取到美國和歐盟的通信。
華為創(chuàng)始人和CEO任正非在1987年創(chuàng)立公司之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名工程師。
這兩家中國公司很清楚自己在西方越發(fā)嚴重的外界認知問題——既是政治也是營銷問題——因為兩家公司都面向全球市場。華為這周雇傭了美國軍方合同商CSC的前網絡安全戰(zhàn)略家Donald Andy Prudy作為其首席安全官。根據《華盛頓郵報》,近年來,華為為改變其形象下了很大功夫,包括在華盛頓雇傭說客、顧問和公關公司。
根據Gartner的研究,中興是中國第二大電信設備廠商,占全球移動設備銷售(單位:臺)份額4.2%,排名全球第四,僅次于三星、諾基亞和蘋果。
和私有且傳統(tǒng)上更多專注于中國國內市場的華為不同,中興是一家上市公司,在海外市場培養(yǎng)方面更有野心。然而近幾年,華為和中興在全球市場上的曝光都迅速增多。
懲罰前例
違法出口行為"被視為美國政策的優(yōu)先事項,因此相關機構的執(zhí)法權力已獲得加強。他們正在檢查及處理更多案件,"一名企業(yè)諮詢律師Edward Rubinoff稱。
這些有爭議的交易活動通常不是武器,而是和平用途的產品.在3月及4月,在未獲美國同意下,中興通訊已經簽下合約,向一家伊朗電信系統(tǒng)商交運價值數(shù)以百萬美元計的硬件及軟件。
在此之前,已有多家企業(yè)及個人面臨懲罰。
荷蘭ING上個月同意支付6.19億美元,因為ING被控違反美國對伊朗及古巴的制裁措施,隱瞞在美國金融系統(tǒng)的逾20,000筆交易。每一筆交易都算是一次違法行為,提高了公司所面臨的懲罰規(guī)模。
Allied Telesis Labs Inc的案子與中興通訊有一些類似。美國政府2008年指控這家公司企圖避開制裁措施,取得伊朗一筆9,500萬美元電信合約。這家公司在聯(lián)邦法院認罪,支付一筆50萬美元刑事罰鍰,遭判處兩年緩刑。
美國政府要對外國公司行使司法權可能有困難,但相關當局仍有一些施力點。
如果對企業(yè)人員發(fā)出逮捕令,將使當事人無法前往美國或其他可能有遭引渡風險的國家。
如果一家外國公司的美國部門遭到起訴,則這個部門的業(yè)務將受限或結束。
或許更重要的是,遭到鎖定的企業(yè)可能被列入某個黑名單,而使得這家企業(yè)與美國作生意的能力嚴重受限。舉例來說,所有被列入"特別指定國民名單"者就完全遭到封鎖。
"美國企業(yè)不會和你作生意。美國的銀行不會和你往來,"華盛頓貿易法律師Eric McClafferty指出."這就是政府機關用來迫使非美國企業(yè)支付美國民事罰款的工具。"